市纪委监察局认真落实转职能、转方式、转作风要求,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成效初显。今年上半年,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、初核、立案、结案及处分数分别同比增长37.8%、19.1%、18.3%、23.2%、18.4%。在保持查办案件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,继续保持办案安全"零事故"、自办案件"零申诉"和案件申诉"零变更"。
一是调整机构,形成整体合力。结合工作实际,对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进行调整,新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、纪检监察第四至六室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等5个机构,办案机构达到10个、办案人员为56人,分别占内设机构、人员编制的62.5%、53.33%。
二是规范运作,建立制度机制。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评标准,重点考评党委主体责任、纪委监督责任、作风建设、责任追究和工作创新等5类16项工作落实情况,形成"1个实施办法+2个责任清单+1个考核标准"的工作机制。制定《严格执行办案工作程序的规定》和《进一步规范办案相关工作的通知》,从办案程序、办案场所使用、商请公安机关协助办案、协调医疗服务,抽(借)办案人员、案件线索移送、"两规"、"两指"使用及上级交办事项办理等方面进行规范。
三是勇于创新,抓好主责主业。在改革试点中,市、县两级纪委坚持做到自办案件和领导下级办案两手抓、两手硬,形成了上级纪委监督指导、同级党委重视支持、本级纪委主动查办的良好工作氛围。积极探索"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"的实现方式和有效方法,印发《关于规范报送反映省管、市管干部信访举报及案件线索工作的通知》《机关案件线索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先后三次对85件市管干部案件线索进行集体分析排查,并及时分解交办,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,对各办案部门的线索处置、案件办理全过程监管。坚持每月向上级纪委上报市、县两级案件线索处置情况,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处置案件线索298件,拟立案127件、初步核实171件、了结93件。
四是严肃执纪,加大监督查处力度。牢牢抓住严肃纪律、作风建设、查办案件三项重点,加大办案力度、增加办案数量,促进办案质量全面提升。2014年来,共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群众工作纪律和其他纪律案件73件,共问责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行为226人,其中县处级干部28人,共追究落实"一岗双责"(包括主体责任)不到位的案件和问题44件54人。2015年上半年,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总量2594件次,初核问题线索337件,立案258件,结案170件,移送司法机关37人,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843.05万元。(市纪委)